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长春供电设备配件厂焊工的岗位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长春供电设备配件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编写规定 Q/22-2.03-1997
安全操作规程 Q/JDG-215-02.13-97
3 职责
3.1 责任
3.1.1 负责所使用焊接工具的日常使用和保养。
3.1.2 负责电焊机接地装置的安全可靠,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
3.1.3 负责所作用计量器具的维护,如有坏损要及时上报处理。
3.1.4 在工作时设置隔离板。
3.1.5 能够根据图纸要求、按时、独立完成领导所交给的工作任务。
3.1.6 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停工前期拉闸断电。
3.2 权限
3.2.1 如发现焊接工器具故障要及时停机处理。
3.2.2 有权拒绝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操作。
3.2.3 按照焊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铣床。
4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4.1.1 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4.1.2 电气焊相关专业
4.2 专业知识
4.2.1 精通焊工焊接工艺及工作原理。
4.2.2 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工作用具及操作各种应用仪器。
4.2.3 能够根据图纸独立完成加工、制作工作。
4.3 上岗资格
具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 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熟练的掌握本岗位技能,爱岗敬业。
5.2 能够按图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加工、制作任务。
5.3 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4 负责所使用机床的日常维护,保持机床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5.5 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工具及操作各种应用仪器。
5.6 保持工作环境的通风顺畅,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7 停工前要拉闸断电,熄火并关掉氧气与乙炔。
6 检查与考核
根据本岗位工作标准,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进行定期考核。
